特殊學習需要

       特殊學習需要,又有稱學習障礙或學習困難。學習障礙的成因很複雜,不同地區對學習障礙亦有不同的定義,而亦可歸因到醫學、心理學或教育學等不同的範疇上。普遍來講,學習障礙是指學生因為能力上的障礙而引致學習困難,而這障礙包含有肉體上的障礙及精神方面的障礙。

        過去的教學理論一般認為需要為學習障礙的學生,設立特殊教育,但今天香港講求融合教育,這種思想顯得過時,因此在各主流學校內,亦會有融合教育的機會。因此,現時社會應付學習障礙的方法,會在學習方法上的改善。這種改善,可以是特殊儀器輔助,如:放大鏡、助聽器,也可以是教學法上的改變,如針對輕度智力障礙學生,亦會降低有關知識難度。

 

  對於天生有嚴重學習障礙,並且智商低於70的人,大都會把他們歸類為智力障礙,簡稱智障或弱智。這類人需要特別照顧,所以社會不會把他們歸入「學習障礙」一類。相反,對於智商介乎80100的人,由於他們仍然能夠與一般人作正常溝通,他們的在學習上遇到的問題都算是學習障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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